7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兴业银行因未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、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以及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合计处以190万元罚款;陈希时任兴业银行总行原企业金融总部小企业部/中小企业部营销开发处处长,梁敏时任兴业银行总行原零售银行总部零售信贷部督导管理处、原零售资产负债部信贷督导处处长,二人被监管警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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